第六章 錄取規則_陜西旅游烹飪職業學院2017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院嚴格執行陜西省招生辦“陽光錄取”原則,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多元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我院2017年在陜綜合評價招生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依考試等級賦分。
第十七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學院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