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建職工大學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
國標代碼:51010,在陜招生代碼:8137。
辦學類型: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公辦成人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概況:
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于1982年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2000年由省教育廳批準成為第一批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建筑類公辦成人高等職業院校。學校隸屬于全國500強企業——陜西建工集團,學校依托陜建集團不斷做大做強,為陜西建筑行業培養了3萬多名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
學校目前開設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監理、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市政工程技術和水利水電建筑工程等八個專業。建校三十五年來,學校一直致力于做好建筑類專業的創新改革,擁有一批富有創新精神和教學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不斷地將教學過程與施工現場相融合,從而培養出一大批 “上手快,能力強”的實用性技術型人才。省內、外近百家企業與學校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畢業生在用人單位普受歡迎。
第五條辦學地點:
校本部: 西安市太白北路254號 郵編:710068
建工路校區:西安市建工路50號 郵編:710043
學校網址:http://www.sjzdedu.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辦、招生就業處、教務處、教學處、學生工作處、保衛處、紀檢監察等處室人員組成。成立招生宣傳組、招生辦、試題組和保衛組。
校長擔任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分管招生和教學的副校長分別擔任副主任,負責招生具體工作;
招生宣傳組負責招生宣傳、解釋和咨詢工作;
招生辦負責招生的計劃編制、考生的報名、有關材料的上報、考生錄取以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審核等工作;
試題組負責考生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的出題、考試、考務等工作。
保衛組負責與招生有關的保衛工作。
紀檢監察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監督任務。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校的對外招生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www.sjzdedu.com
招生咨詢電話: 029-88498507、88497427、88497467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進行。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報名,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7年3月1日8:30-3月6日17:00,根據我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填寫報名信息。
第十二條2017年3月7日至3月10日申請就讀我校的考生須到我校建工路校區招生辦辦理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手續,簽訂《考生承諾書》,填寫《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2017年分類招生報名信息表》,并領取分類考試招生考試準考證。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中學或職校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
如考生本人不能到我校現場確認,可委托家長代其來校確認。除需提供以上考生材料外,還需提供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和考生委托書。委托書由考生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的背面書寫。
第十三條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和面試。其中“普高生”的成績主要依據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參考成績。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者主要依據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我校于2017年3月11日--3月12日開展對不同類型入學考生組織相應的測試,測試方式有筆試和面試。
“普高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面試主要側重于衡量其今后從事建筑行業各項工作的潛能水平,以職業素質測試為主要內容;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的面試則側重于對其職業實操水平的衡量,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
第十五條我校于2017年3月31日前將入學申請者預錄取名單和考試成績報送省招辦,經省招辦審核合格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預錄取學生于2017年4月11日—4月12日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評分標準:
1.筆試: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滿分50分,總分150分,時間為180分鐘。考試內容不超b出教育部頒布的當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
2. 面試和技能測試:“普高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滿分150分),“三校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滿分150分)。具體面試和技能測試要求隨后公布。
3. 計分辦法:“普高生”面試合格后,按筆試和面試成績的總分,并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從高到低錄取;“三校生”總分=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對于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測試和錄取原則均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第十八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九條1. 根據招生計劃總數、考試成績和報考人數,按照不同選拔方式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
2. 對報考志愿不足的專業,經報請招生計劃管理部門同意后,酌情削減該專業招生計劃,多出計劃調整到報考志愿多的專業。
3.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
4. 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條件下,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專科:文史類、理工類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衛生間): 800元/年。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勤奮學習、品德優良的學生實行特困或困難補助,畢業時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一條國家助學金: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勤奮學習、品德優良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特困生3500元/人年,一般困難生2500元/人年)及困難生生活補貼,受助學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
優秀學生獎學金: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獲獎學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一等獎學金:1000元/人·年;二等獎學金:600元/人·年;三等獎學金:400元/人·年。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校學生學費補償及學費資助:我校嚴格按照國家資助政策,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實施一次性補償,每學年學費補償額為5500元。
設立特困生入學“綠色通道”:我校嚴格按照國家“特困生綠色通道”政策,對正式錄取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申請辦理入學手續,緩交學費,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勤工助學: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通過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受助學生占在校生比例30%以上,畢業時,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由我校在學校網站公布(http://www.sjzdedu.com)。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