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安排、考試形式和錄取方法_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只做預報名使用,具體以考試院審批的章程為 ...
時間安排、考試形式和錄取方法
四、時間安排
五、考試形式和錄取方法
我校自主招生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具體內容如下: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考試形式
1.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
2.除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外,其他專業由我校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3.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文化素質考試采用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成績,滿分值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實行網上測試,測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測試合格作為錄取的條件和依據之一,網上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擬報考我校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的考生須在2月11日-25日參加我校自主招生報名,考生獲得我校的招生報考資格后,須在2月28日-3月2日在廣東省教育考試服務網(網址:http://gzzs.eesc.com.cn)網上預約測試考點和時間,并按預約測試考點和時間參加測試。
(二)中職畢業生的考試形式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學校統一組織測試,文化基礎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文化基礎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三)文化素質考試和文化基礎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考核分別采用面試和實操的方式。
(四)根據筆試成績和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按照1:1.5的比例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考核的入圍考生名單,若第一志愿名額未滿則從第二志愿增補,若第二志愿增補后專業名額仍未滿,則在服從調劑且符合專業相關具體要求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增補,額滿為止。
(五) 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專業(模具設計與制造除外)錄取辦法按不低于學生入學測試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低于60分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9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六) 文化素質考試使用學考成績和試點網測專業(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在考生網上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基礎上,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總分,按不低于150分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分專業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數學、語文、英語。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文化基礎考試,經我校專業技能認定或測試后,錄取到我校相對應的專業學習;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技能考核,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七)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
(八)報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我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