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職業技能免試入學_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測試、職業技能免試入學
十、測試
1.測試時間與地點:
時間:報考我院的合格考生請于2017年4月7-8日至我院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進行測試。
地點: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2.測試費
按相關規定收取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費100元/人。
3.測試與評分辦法:
(1)測試方法:
采取面試辦法,滿分300分。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普通高考報名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實際能力和職業潛質。
(2)評分辦法:
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得分*50%+職業技能考察得分。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得分*50%+職業適應性考察得分。
4.預錄取
在安徽省教育廳、教育招生考試院領導下,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學院在分類考試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報考類別確定分數線,依據考生總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1:1比例預錄取,在學院教學資源滿足的情況下,可依據考生的志愿進行專業適度調劑。
十一、職業技能免試入學
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均可免試入學。免試入學的考生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并填寫,考生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申請職業技能免試的考生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一頁紙上),并裝訂。材料必須在2017年3月31日前寄(送)達我院招生辦公室。經我院審核通過的考生,公示以后,直接錄取,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凡符合我院分類考試招生條件不影響參加統一測試。材料可由考生寄(送)至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也可由考生所在學校統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環湖東路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230031(如選擇郵寄,請使用郵政EMS快遞)。
4月1日—4月6日在我院網站公示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