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_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其它
十四、招生監督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考生如有疑問可向院分類考試招生紀檢監察組投訴。
投訴電話:0551-65630718。
對考生在分類考試招生考試中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五、收費標準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規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其他
1.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在學費、住宿費、獎助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書等方面與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2.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學院地址:合肥市環湖東路中段360號,郵編230031
咨詢電話:0551-65630870、0551-65630887
學院網址:http://www.hfet.com
十七、附則
1.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本章程由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