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考核辦法和錄取原則_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17年安徽省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八章考核辦法和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考試科目、時間及測試核算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內容分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1、考試科目: “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1)文化考試: 文化素質測試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
(2)綜合素質測試: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和對口高考報名考生參加由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均采取面試的方式。
2、考試時間安排:
(1)文化素質測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備注 |
文化素質測試 |
3月19日上午 9:00—11:30 |
語文、數學、英語合卷,省內統一組織。 |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請查看準考證。
(2)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備注 |
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 |
4月8日下午13:30—16:30 |
地點: 安徽大學龍河校區(合肥市肥西路3號) |
(3)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費
我校收取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費120元/人。
3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和對口升學報名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
(1)測試為面試,滿分300分,每生5-10分鐘。
(2)面試內容采用專家提問(含人文知識等內容)、考生現場解答(含職業技能、職業興趣、才藝表演、作品展示)的形式。
(3)考生測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40%+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60%。
第二十三條 錄取原則
1 、文化素質分數劃線:
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數和考試成績等因素,劃定文化素質測試合格分數線。
2 、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劃線:
由我院根據招生計劃數、參加考試人數等因素,劃定合格分數線。具體分數線,在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束三個工作日完成。
3 、預錄取
我院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進行預錄取,于4月18日前公布考生成績和預錄取名單,并將預錄取名單在學院網站上公示一周。
4 、考生確認
所有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須在4月27日-28日登錄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已被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5 、考生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按照總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及對口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對口高職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