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格檢查、錄取_黃山學院2017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格檢查、錄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和體格檢查
(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工作由畢業所在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關規定執行。
七、錄取
根據省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
1.報考我校旅游管理、市場營銷、烹飪與營養教育等三個專業文化課總分不得低于150分,專業理論課總分不得低于100分,技能測試不得低于150分;學前教育專業文化課總分不得低于150分,專業理論課與技能測試合并,總分不得低于270分;
2.優先錄取免于參加文化課和專業理論綜合課考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
3.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按考試成績總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考試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模塊順序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模塊排序為:文化課、專業理論課、技能測試(學前教育按文化課、專業理論課加技能測試)。
4.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擬錄取學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省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有關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黃山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與普招同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