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考試形式和考試時間_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六章 考試形式和考試時間
第十九條 學校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考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測試方式為筆試,各專業采用同一考試卷,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式為面試。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第二十條 我校文化素質考試命題范圍參照廣東省2017年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及標準,各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大綱及考試要求通過學校網站統一公布。
第二十一條2017年2月14日-2月25日,考生網上預報名并郵寄紙質報名資料給學校,學校收到考生的紙質報名資料后進行資料預審,3月1日前資料預審的結果在考生預報名系統上發布。
第二十二條2017年3月3日下午(14:30-17:30),資料預審合格的考生攜帶二代身份證原件(往屆生還需攜帶畢業證原件)到學校指定校區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發放準考證,如考生提交的資料主要信息不實,學校有權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如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非本人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
第二十三條 文化素質考試在2017年3月4日上午舉行,考生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來我校機場路校區參加考試,詳細安排以準考證上的規定為準,考生必須按準考證上注明的進場時間提前進入考場,遲到將視為自愿放棄考試。
第二十四條2017年3月10日前,我校確定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入圍職業適應性測試的人數,以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總計劃數3倍來確定入圍職業適應性測試人數,如出現筆試成績末位同分并列情況時,則末位同分并列的考生均為入圍考生。
第二十五條 2017年3月16日前,入圍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通過我校自主招生預報名網站,按本章程第三十六條要求網上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體格檢查卡》。
第二十六條空中乘務(中外合作辦學)、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不計算分值,初試結果為合格和不合格,初試合格者才能參加復試,并將復試成績視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會展策劃與管理、民航運輸、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機場運行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為面試,面試成績視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按本章程第十六條的規定申請調整專業,可參加新轉入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