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獎貸助學金設置_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二章獎貸助學金設置
第三十三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院相關規定執行。
1.國家獎學金:符合條件的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符合條件的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
3.國家助學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學年);
4.校內優秀學生獎學金: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5.國家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可獲得8000元/人/學年);
6.其它: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動態管理,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等。
第三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特困補助金、勤工助學崗位獎勵辦法及金額依據上級相關文件及學校相關辦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