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_雅安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錄取
1.考生的報名資格意見和基礎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2.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相加為考生的成績總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3.學院根據所有考生考試后成績的總體情況,分別劃定普通高中類、對口高職各類成績總分控制線。
4.在所有符合條件并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專業志愿順序,根據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由學院招生小組擇優提出擬入選考生名單。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錄取考生名單。
5.除以上擇優錄取方式外,學院還根據四川省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試點項目的總體部署在單獨招生總計劃的5%以內試點實施認定合格錄取:在校期間參加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獲得國家三等獎及省級一等獎以上的中職報名考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交《2017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附:畢業學校推薦意見),由學院招生小組,對認定合格錄取考生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提交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上網公示。經學院復核、審查、上網公示后可實行認定合格錄取,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6.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被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其放棄名額在各類別所有條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總分和考生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7. 公示期滿后的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