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相關規定_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十、相關規定
(一)已被學院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二)已被學院單招錄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統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學院錄取到單招專業的考生,不得申請轉入學院其它專業,也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一)已被學院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二)已被學院單招錄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統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學院錄取到單招專業的考生,不得申請轉入學院其它專業,也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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