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適用范圍:普通高中生源) ...
概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機電類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秉承“服務浙江制造”的辦學傳統,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與發展,目前已成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2015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教育部53所“國家高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項目”院校之一,是“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有留學生及港澳臺招生資格高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高校,浙江省先進制造業緊缺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第三條 學院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 辦學地點:大學一年級教學安排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長安校區(海寧市長安鎮),毗鄰浙江財經學院東方學院。大學二、三年級教學安排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