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考試內容與分值_浙江藝術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六章考試內容與分值
第十一條普高生
(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三門中任選兩門最優等第科目及3X科目共五門科目成績組成。3X科目是指除語數英外,另7門選考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任選三門最優等第科目。具體成績折算方法如下:
等第 |
A |
B |
C |
D |
備注 |
科目 |
|||||
語文 |
75 |
60 |
45 |
30 |
科目等第E不計分。3X科目三門滿分共150分。 |
數學 |
75 |
60 |
45 |
30 |
|
英語 |
75 |
60 |
45 |
30 |
|
3X各科目 |
50 |
40 |
30 |
20 |
|
以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300分。
(二)專業測試內容:
1.戲劇影視表演、表演藝術:語言、聲樂、形體、表演、才藝展示;
2.音樂表演、現代流行音樂、音樂制作、歌舞表演:專業測試、視唱練耳;
3.舞蹈編導:專業條件、自選舞蹈或形體動作表演(片段)、形象模仿、音樂即興舞蹈;
4.文物修復與保護:素描默寫、色彩默寫;
以上各專業測試成績總分100分。
(三)普高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表演類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0.7+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0.3;
2.美術類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0.5+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0.5;
第十二條中職生
(一)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藝術類(音樂、舞蹈、影視表演、工藝美術)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計算。滿分300分。
(二)音樂制作、歌舞表演專業加試內容:
音樂制作加試音樂綜合知識筆試,歌舞表演加試形體面試。專業加試成績總分100分。
(三)文化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學校按照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招生考試大綱》要求自主命題和組織考試。每門滿分150分。
(四)中職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1.表演類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7+文化考試成績/3×0.3(除音樂制作、歌舞表演);
2.音樂制作專業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5+專業加試成績×0.5)×0.7+文化考試成績/3×0.3;
3.歌舞表演專業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7+專業加試成績×0.3)×0.7+文化考試成績/3×0.3;
4.美術類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5+文化考試成績/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