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程序_山東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山東大學組織以相關學科專家為主的資格審核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等表現,擇優確定通過學生名單。初審合格考生名單通過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布。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時間:6月11日。
3.考核方式及內容:各專業考核均通過筆試加面試形式,筆試、面試均考察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內容,分值均為100分。具體如下:
招生專業類 | 筆試內容 |
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 | 命題作文 |
哲學類、法學類、政治學類、歷史學類、考古學 | 命題論文 |
英語 | 英語能力 |
數學類 | 數學 |
物理學類 | 物理 |
化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化學 |
生物科學類 | 生物學 |
機械類、材料類、自動化類 | 數學、物理 |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 信息技術及計算機程序設計 |
4.資格確定: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測試綜合成績確定各專業資格考生名單(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各專業獲得資格的考生中成績特別優秀者(10%左右)給予A級資格,其他給予B級資格。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省賽區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學生免筆試,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優秀者可直接獲得A級資格。
5.結果公示:獲得山東大學自主招生資格考生名單將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示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