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辦法_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四、選拔辦法
1. 測試。我校組織的測試包括基礎文化測試和綜合面試,其中:
(1)從符合申請條件1或條件2的考生中 擇優選擇部分或全部的考生直接進入綜合面試(即免去基礎文化測試)。
(2)其他考生須參加基礎文化測試。 基礎文化測試為“理化綜合測試”(涵蓋物理和化學兩個科目,各科目滿分為75分)。根據考生的基礎文化測試成績,選拔部分考生進入綜合面試。
2. 確定自主招生入選名單。根據考生測試結果,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直接進入綜合面試考生與參加基礎文化測試的入圍考生分開選拔:(1)直接進入綜合面試的考生,依據其綜合面試成績來確定;(2)對參加基礎文化測試的考生,綜合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和基礎文化測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別以40%和60%計入考生綜合總分。
3. 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