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試方式及考核時間_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五章考試方式及考核時間
第十二條凡報考我院的考生均可以來校參加第一專業志愿的考試。
第十三條考試方式:
學院按應屆普高考生(有當年水平考試成績的)和非應屆普高考生(無當年水平考試成績,即對口考生及社會考生)分類組織考試。按“文化素質+職業技能”兩個模塊進行,其中:文化素質占40%,職業技能占60%。
1.應屆普高考生:“文化素質”成績使用其水平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按專業或專業大類組織筆試、面試或實踐操作。
2.非應屆普高考生:“文化素質”由學院統一組織考試(閉卷筆試),“職業技能”按專業或專業大類組織筆試、面試或實踐操作。
3.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內容為高中階段的語文、數學、英語、文化素養等基礎科目知識。
4.技能測試主要考查考生通用技術基礎、職業傾向和職業潛能等。對于普高考生,主要測試職業實用性和職業發展潛能等;對于中職考生,主要測試專業實踐技能和專業基礎知識等。
第十四條考試時間:2017年4月22-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