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招生錄取規則_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六章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1.以適合專業學習,擇優錄取為原則:嚴格根據各考核小組的意見,進行錄退。
2.實行分類別錄取,各專業按照普高生、對口生和社會考生的實際參考人數分別劃線錄取,各類別的錄取率一致;
3.優先第一志愿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未錄滿專業,按考試院的錄取原則,可以從第二志愿的考生中遞補(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
4.如果不能被考試專業(第一志愿專業)錄取,經二級學院同意,在其第二、第三專業未錄滿的情況下,可以遞補錄至第二、第三志愿專業;
5.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實行考、錄分離單招體系,學院紀檢監審處全程監督。按時按規定信息上網,接受全社會的監督。確保招考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第十六條錄取程序
1.學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將預錄考生名單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根據審批結果,公布正式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據湖南省單獨招生的有關規定,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本年度的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職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參加本科院校的自主考試錄取;未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試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