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說明、監督機制、聯系方式及其它_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在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特別說明、監督機制、聯系方式及其它
五、特別說明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請確保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高考選考科目無誤,以免影響錄取。
3.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4.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5.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制
本次在浙江省“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