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17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為貫徹《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精神,構建高等教育“立交橋”,結合復旦大學學科特色與培養目標,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復旦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
一、招生對象
考生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具有復旦大學2017年插班生報名資格。
(一)上海市普通高校2016年秋季入學且在讀的全日制一年級本科學生,品德優良,身體健康。
(二)除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過的保送生外,其他所有學生(含高考統招生、各類特長生和自主招生等)當年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地為上海的考生2016年高考成績須達到2016年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
(三)完成所在院校第一學年學習(修讀所在院校規定的課程或學分)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并得到所在院校同意。
(四)每位考生只可報考一個專業,且未填報其他高校插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