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學籍管理_復旦大學2017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五、學籍管理
(一)通過考核的學生,經復旦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按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完成學籍手續后正式入讀復旦大學。
(二)在取得復旦大學學籍前,學生若違反《復旦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及復旦大學其他規章制度,將取消插班生資格。
(三)學生在原就讀高校所修課程及學分,可根據《復旦大學本科生成績轉換規定》由入讀專業所在院系予以認定并經教務處審核和轉換。
(四)根據復旦大學規定,插班生不再享受復旦大學校內轉專業政策。
(五)學生修滿入讀專業規定的所有學分,通過復旦大學本科畢業資格審核,將取得復旦大學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標準者,將獲得復旦大學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