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歐亞學院2023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西安歐亞學院
國標代碼:12712,在陜招生代碼:8037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分類考試招生模式:高職綜合評價招生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西安歐亞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科、學位證書,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西安歐亞學院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以管理、經濟為主,藝術、文學、教育、工學等協調發展的國際化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學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學城,校園占地面積64.07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8.83萬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0334人,其中本科生16454人,圖書館紙質圖書231.14萬冊,電子圖書258.48萬冊。
歐亞學院是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單位、國家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陜西省高校教師培訓基地。
學院設有會計學院、金融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文化傳媒學院、艾德藝術設計學院、人文教育學院、人居環境學院、信息工程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高職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我們通過教學內容創新,結合行業特色,致力于培養擁有行業前瞻技術的畢業生,使其具備終身學習能力和批判性思維的能力,以應對全球化的工作環境。
歐亞多個專業引入先進的教育模式和國際化的教學資源,與美國、英國、加拿大、法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際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辦學關系,使學生完全融于這種國際化氛圍。
按照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陜教發(2014)15號)文件,學院具備普通專升本招生資質,凡陜西省普通高職學生通過專升本統考,可報考西安歐亞學院本科就讀我校。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雁塔區東儀路8號
郵 編:710065
學院網址:www.eurasia.edu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招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及相關成員組成。
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教務處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測評辦法,招生辦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等工作。專業設置與各專業計劃投放由招生辦牽頭,教務處協助完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委員會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eurasia.edu
招生咨詢電話: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3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根據各高職院校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依據本人意愿向相關高職院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對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考核依據為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三條 申請我校的考生于2023年3月9日至10日在我院進行現場測評,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準考證,并參加相應專業類考核科目的測試,考試評價內容: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專家組分專業類逐一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行為舉止、語言表達、應變創新、職業理解四個方面。滿分300分,經測試小組評議后給出綜合成績。
(二)三校生。文化素質測試采用現場網測形式,考試內容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制定,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9-10日9:30-11:30、14:00-16:00四場。滿分300分,科目為:文化基礎知識測評,主要內容涉及中等職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課程基礎知識。
職業技能測試采用“專業知識筆試+專業實際操作技能”的形式,滿分300分,由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考評專家組進行測試,主要測試考生核心專業知識和實踐操作能力,經測試小組評議后給出綜合成績。
考點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東儀路8號
第十四條 我校于2023年3月22日9:00前,按照本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將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折算成綜合分,形成所有申請本校并參加測試考生的成績庫,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第十五條 我校于3月22日17∶00,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首次報送的預錄取考生經報到注冊后,若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在已上報成績庫的本校生源中進行遞補預錄取,遞補預錄取的考生須未到其他任何高職教育院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報送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的時間為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
第十六條 入學申請者于3月30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遞補預錄取的新生到校報到注冊時間不得晚于4月17日17∶00。被多所高職教育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選定1所高職教育院校報到注冊。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總分為600分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綜合評價分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合計折算后滿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由我院評判,滿分為300分。如缺失高中學業水平成績,但確為普通高中的學生,按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對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的綜合評價總分為600分,文化基礎測試滿分為30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300分。
分數換算細則如下:
1.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綜合評分滿分300分。其中A級計50分;B級計45分;C級計40分;D級計35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300分。主要分專業類測試考生的行為舉止、語言表達、應變創新、職業理解四個方面,經測試小組評議后給出綜合成績。
3.職業技能測試300分。主要分專業知識筆試+專業實際操作技能兩部分,分值各占150分,詳見下表:
1.普通類考生:
項目名稱 | 分值 | 標準 |
高中學業水平(6項) | 300分 | A級:50分 B級:45分 C級:40分 D級:35分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300分 | 參考第十三條 |
2.三校生:
項目名稱 | 分值 | 標準 |
文化基礎 | 300分 | 參照第十三條 |
職業技能測試 | 300分 | 參照第十三條 |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院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十九條 我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我校以不低于實考人數的3%設定淘汰比例,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核算總分平行時,按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助措施
我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學院獎助學金和校內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國家獎助學金。其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具體獎助標準為: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
國家助學金:特困3800元/年·人;一般貧困2800元/年·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請助學貸款,貸款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第二十五條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
第二十六條 學院獎助學金。學院每年設立學生專項資助金約1000萬元用于學院獎助學金,包括學術獎學金、產學研獎助學金、對外交流獎學金、培訓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學金、學生行為獎勵金、學生生活補貼和貧困學生專項補助金等。
第二十七條 校內勤工助學。學院設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實習生等勤工助學崗位。勤工助學時間每月不超過40小時,酬金每小時不低于12.5元。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歐亞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