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校各招生專業(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有何要求?(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招生政策熱點問題)
十三、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校各招生專業(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有何要求?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上海市、浙江省),華東理工大學各招生專業(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
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本人選報的3門高考選考科目中至少有1門必須符合高考專業志愿對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
上海市按照“院校專業組”進行投檔。華東理工大學分為兩個院校專業組,分別為:華東理工(1),科目要求為物理或化學;華東理工(2),科目要求為不限。
浙江省按照“專業(類)+學校”進行投檔,直接投檔到專業(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