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師范學院2018年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綜合評價(以下簡稱“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高職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咸陽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722,在陜招生代碼:8029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咸陽師范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學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屬于專科辦學層次,只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咸陽師范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的省屬本科院校,位于歷史文化名城——咸陽,有渭城、秦都兩個校區,占地824余畝,另有實習實訓基地2650畝,校舍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面向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262人,高職學生1494人,留學生26人。
學校現設有16個二級學院、33個研究機構,有本科專業55個(師范類專業19個、非師范類專業36個),涵蓋文學、理學、歷史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工學、經濟學、藝術學等9個學科門類。
學校現有教職工1237人,其中專任教師79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人員339人,具有博士學位教職工122人。
學校堅持對外開放辦學,高度重視國際科技文化交流與合作,開展赴菲律賓、泰國擔任漢語志愿者項目,赴新加坡幼兒園任教項目,赴韓國東亞大學游學活動項目、交換生項目,赴泰國漢語教學見習項目,“2+2”“3+1”赴美國留學雙學位項目,為學生出國留學、實習實踐搭建平臺。
第五條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學校現有渭城、秦都兩個校區,高職辦學地點位于秦都校區。
渭城校區:咸陽市文林路43號郵編:712000
秦都校區:咸陽市珠泉西路3號郵編:712025
學校網址:www.xync.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受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具體負責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實施辦法的制訂,組織實施高職綜合評價招生考試、錄取相關工作。學校高職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領導及招生就業處、黨政辦公室、監察處、教務處、職業技術學院、財務處、宣傳部、學生處、實驗室管理處、信息中心、保衛處、后勤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規定,實施學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學校高職綜合評價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 http://zsb.xyn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9-33720888,33587688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在陜西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
第九條2018年學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由陜西省教育廳審核后下達,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報名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且必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2.已報名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且必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據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已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于2018年3月9日8:00至3月20日18:00進行專業志愿填報、確認和準考證打印:
1.專業志愿填報:登陸咸陽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xync.edu.cn)進入分類考試招生報名管理系統,填報專業志愿(最多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明確是否愿意專業調劑,完成專業填報的確認。
2.準考證打印:根據系統提示,完成繳費后,進行準考證打印。
第十三條學校于2018年3月24日對申請入學者統一組織考核。
考核地點:咸陽師范學院渭城校區(咸陽市文林路43號)。
考核方式:1.“普高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
2.“三校生”參加文化基礎測試(筆試)和職業技能測試(面試)。
第十四條綜合評價內容:
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方式及內容: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儲備、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職業興趣愛好及專業技能等。
“三校生”文化基礎測試:筆試,語文、數學、英語(一套試題),試題命題范圍不超出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命題大綱。
第十五條學校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過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送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預錄取考生于2018年4月9日持學校準考證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學校秦都校區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六章綜合評價成績認定辦法
第十七條綜合評價總成績分別由兩部分組成,具體如下:
“普高生”總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合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三校生”總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1.“普高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合成績滿分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200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為參照,不計入總成績。
2.“三校生”:學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成績滿分10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第十八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省招辦提供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通用技術、物理、化學、生物等七門課成績為基礎,經過賦分后,以其算術平均值計入綜合評價總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單科成績賦分標準為:A級100分、B級80分、C級60分,所考察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通用技術、物理、化學、生物)均須達到C級以上(含C級),方可錄取。
“三校生”文化基礎測試科目及分值:語文40分、數學30分、英語30分,滿分100分。
第七章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招生計劃總數、考試成績和報考人數,各專業擬招生計劃等因素綜合考慮劃定預錄取控制線,同時綜合考慮各專業報考人數和成班人數(每班30人),以不低于實考人數10%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第二十一條學校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結合專業志愿進行錄取。
若綜合評價總分相同,“普高生”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三校生”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基礎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基礎成績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入學申請者,學校將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中有D級者或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含有D級者,不予錄取。
第八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按省市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執行。
學費收費標準:美術教育專業9000元/生?年,其他專業均為5500元/生?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 空調四人間,1200元/生?年(帶衛生間);1050元/生?年(不帶衛生間)。
第九章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等多種獎助體系,以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獎勵咸陽師范學院符合國家獎學金評審條件的優秀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咸陽師范學院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學校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生,獎勵人數為在校生人數的2.5%,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第二十五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具體分為兩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3500元/生*學年;一般困難的學生2500元/生*學年。
社會資助:美國角聲基金會助學金:每年資助十名學生,每人3000元;新加坡華僑助學金:每年資助十名學生,每人2000元。
勤工助學:根據工作性質分為勞動崗(后勤勞動服務)和助理崗(行政助理崗、教學助理崗、科研助理崗、實驗助理崗、圖書資料助理崗)兩大類,勞動崗540元/月,助理崗300元/月。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助學金:對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大學生每生每年發放6000元的助學金生活補助,學費、住宿費高出國家助學貸款限額部分,以及助學金生活補助超出國家助學金標準部分全額補助。
第二十六條助學貸款:咸陽師范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通過高職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與參加高考統考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經咸陽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審議,校長辦公會審定,上報陜西省教育廳審核通過。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咸陽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