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2018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確保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延安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落實“十公開”的工作要求,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確保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在陽光下運行,保障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950;在陜招生代碼:8142。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疲?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院簡介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5年8月,是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是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和海軍、武警定向培養士官院校。學院占地830畝,在校學生13280名,其中全日制在校學生8571名,現代遠程與成人教育在冊學生4709名。
系部設置:延安職業技術學院設置“九系一部兩院兩中心”(石油工程系、化工化學系、經濟管理系、農林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師范教育系、醫學護理系、航運工程系、藝術系、公共教學部、繼續教育學院、延安干部培訓學院棗園分院、職業技術技能培訓中心、中職部等14個教學和培訓機構。
師資隊伍:學院擁有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在崗教職工969人?,F有教授34人,副教授293人,博士、碩士研究生126人,雙師素質教師190人,省級教學名師4人,省級優秀教學團隊1個。
實訓條件:擁有校內10大綜合實訓中心、151個實訓室和156個校外實訓基地,其中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實訓基地3個,全國石油與化工行業示范性實訓基地1個,省級示范性實訓基地4個,延安市重點實驗室3個。
技能培訓:學院是全國青少年延安革命傳統教育基地、清華大學后勤員工培養輸送基地、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員培養基地、石化行業職教培訓全國示范實訓基地、化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實訓基地、陜西省建筑業崗位資格培訓機構、陜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培訓基地、延安市會計從業資格培訓考試基地、延安市干部培訓基地、延安市實用人才培訓基地、陜西省職業技能鑒定站。
第五條 辦學地點:延安市棗園 郵編:716000
學校網址: http://www.yapt.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是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任副主任, 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黨政辦公室、紀委、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學生處、安全保衛處、公共課部負責人及各系主任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其責任部門和主要職責如下:
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聯系上級部門,負責與單獨考試招生聯盟校的聯絡、溝通工作;負責協調校內相關部門做好單獨考試招生組織、落實工作;負責招生考試相關經費的使用安排。
宣傳組主要職責:黨政辦負責相關的宣傳報道工作;招生就業處負責在網站、報刊、網絡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宣傳;負責網上咨詢、電話咨詢、考生及家長到校咨詢等工作。
考試工作組主要職責:教務處負責本校筆試的考試組織、考務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各系制定本??忌殬I適應性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的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
招生錄取組主要職責: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專業及計劃的上報工作;負責考生咨詢、報名及現場確認等相關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院系制定本校相關專業報名資格面試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招辦審批,負責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及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
后勤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后勤處負責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安全保衛處負責單獨考試期間校園秩序的維護及考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工作。
接待服務組主要職責:黨政辦負責單獨考試招生期間的用車保障;招生就業處負責校園內各種標識的制作及布置工作;負責校園內考生及家長的引導工作。
紀檢監察組主要職責:紀委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負責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相關問題等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yaptzs.university-hr.com/
招生咨詢電話:0911-8262811;0911-8262812。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核準下達。
第九條 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報名對象
1.已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
2.已參加2018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必須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考生必須于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7∶00,根據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向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延安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需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16日,進入延安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yapt.cn),點擊招生信息網中的“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按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基本信息、填報專業志愿、上傳照片、確認報考、打印準考證。在此期間考生也可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延安職業技術學院9號樓212室現場報名。
第十三條 考試形式
1.文化素質筆試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文化素質筆試(以下簡稱“筆試”)。由示范性高職院校統一命題和學院組織考試,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學生的語文、數學、英語知識,總分300分,每科各100分。(“普高生”筆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2018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叭I惫P試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制。)
2.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高生”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通過回答問題當場打分評分,滿分200分。
3.職業技能測試 “三校生”考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主要通過現場測試考核考生的專業特長、動手能力和創新意識,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計分,滿分為200分。
第十四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于2018年3月17日8:30至11:30開展對“普高生”和“三校生”的筆試考試;3月17日14:30至16:30開展 “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三校生”的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五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于2018年3月30日17∶00之前,將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預錄取的新生,必須于2018年4月2日8:20至4月1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延安職業技術學院9號樓212室進行現場確認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于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省招辦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正式錄取新生名單,同時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也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普高生”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三校生”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1.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
2.各專業錄取人數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專業報名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3.總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
4.藝術類專業只錄取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
第十九條 招生監督
學院紀委為單獨考試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
第二十條 輪機工程技術、航海技術專業,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船員體檢標準》;其它專業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學費標準為: 財會、旅游類專業4800元/年·生;舞蹈表演、藝術設計專業7000元/年·生;其他各專業5500元/年·生。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獎學金(學校每年獎學金覆蓋率超過40%)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發放報酬300元/月。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