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優化優秀人才的選拔機制,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需要,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專業潛質和志愿獻身醫學事業的優秀學生,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在2018年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依托溫州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二章機構
第三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2018年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四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總計50人,招生專業及人數見表1。
表1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專業 | 學制(年) | 計劃數 | 選考科目 | 備注 | 學費(學年/元) |
藥學類 | 四 | 20 | 物理、化學、生物 | 含藥學、中藥學,入學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 | 第一年20000,第二年按分流后的專業收費。 |
醫學技術類 | 四 | 30 | 物理、化學、生物 | 含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學、眼視光學,入學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 | 第一年17000,第二年按分流后的專業收費。 |
第四章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七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為2018年2月26日-3月18日。
第八條 已經參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P等)或以上,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余科目學考均須合格。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取其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九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對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方式作出了詳細規定,具體如下: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登錄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并上傳相關材料,考生無須遞送紙質材料。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
3.上傳材料具體如下(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
(1)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所在中學學校公章。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直接在報名系統內填寫。
第十條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復審階段發現的,取消考核成績;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五章選拔程序
第十一條選拔程序包括書面評審和綜合素質測試兩個部分。
(一)書面評審: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5倍,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以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通過書面評審獲得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書面評審成績只作為篩選用,不計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內。)
書面評審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20%;
(二)綜合素質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綜合測試結束后,按照不超過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末位成績出現并列者同時入圍)。
第十二條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錄取辦法
第十三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辦法如下: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簡稱高考)。考生必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溫州醫科大學三位一體專業,考生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時必須將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在表1范圍內。
2.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綜合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3.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及以下不計分。
4.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被調劑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未滿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5.在錄取時,當填報志愿考生人數未到招生計劃數的110%時,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6.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嚴格執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
第七章時間安排
第十四條時間安排如下:
1.網上報名:2018年2月26日上午8:30-3月18日下午16:00
2.查詢書面評審結果:3月30日以后
3.網上繳費:4月3日-4月8日
4.打印綜合測試準考證:4月9-13日
5.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14-15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八章繳費
第十五條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繳費:
1.收費標準: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2.繳費方式:報名考生憑學校代號(12020807)和“網上報名號”到中國工商銀行儲蓄網點或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完成繳費。因個人原因不能到考,不退還報考費。
3.具體繳費流程請關注溫州醫科大學招生網站。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六條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具體咨詢信息如下:
學校網址:http://rjxy.wmu.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三位一體報名網址:http://swyt.rjxy.wmu.edu.cn
咨詢電話:0577-86682000
招生QQ群:493494055
微信公眾號:renjizhaosheng
咨詢地址: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郵編325035)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