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錄取辦法_新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二、錄取辦法
(一)考生錄取成績由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與職業能力成績)、照顧政策加分兩部分組成。
(二)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成績=文化課成績+職業能力成績
(三)錄取時,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普通高中生源考生與各類中職生源考生分別根據招生計劃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專業計劃不足時,可在總計劃內進行調整。
(四)確定預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后,報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
(五)審批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凡參加2019年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均應參加河南省招辦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現場信息確認以及高考體檢。
(七)未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