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違規、違紀處理_新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五、違規、違紀處理
(一)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單獨招生考試。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規定,對違規、違紀騙取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文件附件)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對直接參與舞弊者,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