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照顧政策加分_新鄉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九、照顧政策加分
(一)照顧政策加分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民委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體育局 河南省政府外僑辦 河南省移民辦 河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關于印發<河南省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學〔2015〕38號)規定的項目執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20分。
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10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考生,10分。
5.少數民族考生,5分。
具有多項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項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二)具體加分項目及標準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在河南省“陽光高考”網上公示公布的審核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