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財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為認真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號)及《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80號)要求,進一步鞏固分類考試招生作為高等職業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著力構建人才成長的“立交橋”,鄭州財經學院決定2019年繼續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為確保單獨招生工作規范、公正、科學進行,結合鄭州財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根據鄭州財經學院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學習的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中職畢業生和高中畢業生進入鄭州財經學院學習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