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專業技能加分(鄭州財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十、專業技能加分
(一)“專業技能加分”僅適用于中職類生源考生,不適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專業技能,并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專業從業資格證書,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現場確認環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專業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獲得本專業中級工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5分;
2.獲得本專業高級工及以上級別從業資格證書,加分分值為10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進行加分,加至滿分為止。如:以滿分600分為例,某考生文化知識+職業技能成績200分,符合本專業中級工加分條件,其最終職業能力成績為205分;某考生“文化知識”+“職業技能”成績為600分,符合本專業高級工加分條件,其最終成績仍為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