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錄取政策(鄭州財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十一、錄取政策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織錄取。考生被鄭州財經學院錄取報到后,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體條件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文化知識”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屆時錄取學生名單在鄭州財經學院網站主頁公布。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
1.免試對象和條件
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鄭州財經學院專科階段學習。
2.免試錄取程序
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并將上述登記表以及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于3月3日前交至鄭州財經學院招生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說明
凡參加2019年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均應參加省招辦組織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現場信息確認以及高考體檢,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