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_陜西藝術職業學院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成立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長、分管招生副院長、分管教學副院長、院長助理、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檢監察審計處、各系部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考試、錄取等工作。
招生就業處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職責:制定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錄取章程、實施細則,具體負責報名、考試、錄取等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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