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_陜西旅游烹飪職業(yè)學院2019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主管招生由院級領導、教務處、學生處(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和招生辦公室成員組成。其中,教務處負責技能測試的組織、命題、及考試,評分、統(tǒng)計、分值換算,擬定綜合評價招生專業(yè)和課程設置等事宜;學生處負責制定評價學生管理辦法,負責學生資格審查和注冊,制定本校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自助評選辦法等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辦的日常工作,擬定招生章程,組織報名,公布錄取結果并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組織測試前,向招生管理部門報備,自覺配合督查員開展工作,接受監(jiān)督檢查。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jù)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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