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四、招生程序)
四、招生程序
提前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請報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通過網絡提交報名資料,學院按報考條件逐個認真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組織專業人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評審,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備齊相關材料到學校辦理資格確認。
(二)資格確認 學院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人進行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確認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18號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三)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的形式。
(四)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學院按“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依據高中學考(會考)文科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五門科目,理科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門科目換算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照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生源不足,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不足部分轉到相應批次統招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