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_銅川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長、招就處、教務處、學生處、總務處、財務處、培訓部、繼續教育學院,各二級學院和學院監察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綜合協調組、文化課筆試組、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等。主要職責:研究決定綜合評價招生重要事項,確定招生計劃;負責制定綜合評價招生組織實施方案,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報名考試工作的組織、落實;負責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及時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相關問題等。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各項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 http://zsw.tczyxy.net/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919-3589363 3589018(兼傳真)
學院監察室電話:0919-3194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