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_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分段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教務部為學校轉段考核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