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報名方式_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十七條 報名方法
(一)對口中職學校組織學生報考
報名時間為2019年6月4日。具體報考程序如下:
(1)6月4日前,對口中職學校組織動員學生,按照在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三二分段招生平臺的要求和格式錄入報名參加轉段考核學生信息;
(2)6月12日左右,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示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名單。
(二)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在2019年6月4日前將報考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上交給所在中職學校審核。下列報考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交由中職學校審核后,在相關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并蓋章確認)。
(1)技能證書復印件(第五學期前提供);
(2)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印在同一頁上);
(3)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復印在同一頁上);
(4)中考錄取名冊復印件;
(5)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正式報名信息表復印件(高考報名后提供);
(6)中職畢業學歷證書復印件(報到前提供);
(7)《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復印件(高考報名后提供)。
(三)報考資格復核
中職學校必須在2019年6月4日前將上述資料交到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進行審核,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報考資料,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參加考試的考生將取消考試成績,不予錄取。
(四)公布報考資格審核結果
2019年6月12日左右,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在官網上公示審核結果。報名工作完成后,統一在普通高考錄取系統輸入和校對參加轉段考核學生信息。
第十八條 體檢要求。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體檢不符合相關規定,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