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十一、監督機制)
十一、監督機制
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在高等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監督措施,著力規范辦學行為。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進行全程、全員、全方位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考生的正當權益,追究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參加單獨招生的工作人員,要自我約束,遵循“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社會監督。有直系親屬參加單獨招生的教職員工,須進行回避,保證單獨招生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切實落實陽光招生政策。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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