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三、組織領導)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校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一)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招生、教務、網絡的副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命題考務組、招生錄取工作組和技術安全保障組三個工作組;同時成立紀檢監察組設在紀委監察室。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二)紀檢部門全面監督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三)為了提高單獨招生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度,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