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16年高職單獨招生章程(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考核錄取辦法)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考核錄取辦法
第八條 招生對象 已取得參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含參加中職生“對口升學”報名)的考生均可參加我院2016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
第九條 招生計劃 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會同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根據人才市場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制定2016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及綜合評價方式招生試點專業招生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省教育廳審批。
我院2016年單招總計劃原則上不低于2015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的60%,各專業計劃之間依據實際報考錄取人數進行適當平衡調整。
一、2016年單獨招生計劃一覽表
系部 |
專業 |
學制 |
計劃 |
合計 |
1160 |
||
水利工程系 |
小計 |
290 |
|
1 |
水利工程 |
3年 |
70 |
2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70 |
|
3 |
建設工程監理 |
50 |
|
4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50 |
|
5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50 |
|
土木工程系 |
小計 |
230 |
|
6 |
工程測量技術 |
3年 |
30 |
7 |
建筑工程技術 |
60 |
|
8 |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 |
30 |
|
9 |
工程造價 |
80 |
|
10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30 |
|
環境工程系 |
小計 |
170 |
|
11 |
園林工程技術 |
3年 |
20 |
12 |
環境工程技術 |
70 |
|
13 |
環境評價與咨詢服務 |
20 |
|
14 |
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 |
20 |
|
15 |
水土保持技術 |
40 |
|
經濟管理系 |
小計 |
140 |
|
16 |
會計 |
3年 |
50 |
* 17 |
物流管理 |
90 |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小計 |
330 |
|
* 18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年 |
100 |
19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0 |
|
* 2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50 |
|
* 21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40 |
*我院部分專業(序號為17、18、20、21)教學過程,采用與企業進行校企合作專業共建方式進行培養,考生自愿與企業簽訂協議,企業另行收取技能專業課程培養費,詳見學院招生就業網專業介紹及有關說明等。
第十條 考核錄取辦法 學院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招辦統一組織下,依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并根據教育部及相關省最新頒布的有關招生文件精神,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普通高中畢業生:
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不再進行文化課測試,僅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試,同時依據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語文、數學綜合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試,依據考試考核實施方案,擇優錄取。
2.中職(中專、技校、職高)畢業生:報考我院并參加我院組織的語文、數學綜合文化素質考試、面試和報考專業大類的職業技能測試,依據考試考核實施方案,擇優錄取。
3.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按照我省單招文件要求,可直接向我院申請免試入學。
我院對經省級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記入高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則上認可并計入總分。
第十一條 考試計分方法
1.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成績要求達到C以上,并按照A記90,B記75,C記60計入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成績之和+面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各種加分。
2.中職(中專、技校、職高)畢業生 總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文化考試成績+面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各種加分。
錄取時,學院按單招總計劃1:1.3的比例確定各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第十二條 考試安排:4月10日在學院內設點集中考試,統一封閉評卷。
時間 |
考核內容 |
考生范圍 |
09:30-11:30 |
語文數學綜合知識 |
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高中生、中職類畢業生 |
13:30-16:30 |
職業技能測試及面試 |
中職類畢業生 |
9:30-11:30 |
面試 |
高中畢業生 |
13:30-16:30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高中畢業生 |
第十三條 報名及志愿填報、錄取
1.憑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準考證號、報名序號在河南省招辦高考報名系統平臺上填報我校志愿(院校代碼6192)和相關專業。全省統一報考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9時至27日18時。
2.在我院招生就業網進行單獨招生報名確認。
所有已在省招辦網上報考我院的考生,2016年3月22日開始,須在我院網上進行專業志愿填報和參加考試資格確認,并進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資格申請》、各種政策性加分和技能加分項等申請,高中畢業生提供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我院網上進行審核并公布審核結果。
3.3月26日至30日校園開放日,考生也可到學校現場選報專業和報名確認。
4.4月7至9日網上打印準考證,也可考前在我校打印。
5.錄取:2016年4月25-29日網上公示、上報省招辦錄取,30日錄取結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四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我院錄取各專業學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的錄取信息為準并在我院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及時公布錄取結果,接受考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