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16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五、考核科目及成績計算辦法)
五、考核科目及成績計算辦法
1.普通高中畢業生
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不再進行文化課測試,僅須參 加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試。
沒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語文、 數學綜合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試。
考生僅參加所報第一專業志愿所屬大類“職業適應性測試” 和面試。
2.中職(中專、技枝、職高)畢業生
參加我院組織的語文、數學綜合文化素質考試、第一專業志 愿所屬大類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3.符合技能拔夫人才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
按照我省高職單獨考試招生文件要求,直接向我院申請免試 入學并提供相關材料。
4.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1)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成績要求達 到 C 以上,并按照 A 記 90,B 記 75,C 記 60 計入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成績之和+面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各種加分。
(2)中職(中專、技校、職高)畢業生 總成績=語文數學 綜合文化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 種加分。
我院對經省級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記入高考成績、享 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則上認可并計入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