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組織機構_臺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xié)調、指導和監(jiān)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協(xié)調、指導和監(jiān)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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