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條件_臺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條件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及選考科目范圍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選考科目范圍 |
測試組類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A類 |
小學教育(師范) |
60 |
不提科目要求 |
|
學前教育(師范) |
60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15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B類 |
科學教育(師范) |
20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英語(師范) |
20 |
不提科目要求 |
C類 |
注:考生報考時須符合所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各測試組類不得兼報,否則不予報考和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一)已經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二)有志于從事漢語言文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科學教育、英語等專業的師范教育工作。
(三)綜合素質評價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均不能低于P等)。
(四)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6門及以上,其余為D等及以上(臺州學院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五)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報考條件且符合以下5項專項條件之一的,直接獲得所報測試組類的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并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的人數比例。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 (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復賽、全國高中生創新作文大賽(原名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全國總決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現場決賽國家級)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個人項目三等獎及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個人項目二等獎及以上。
5.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