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選拔考試_臺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七章 選拔考試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
(一)時間與地點
1.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0年7月13日。
2.綜合素質測試地點:臺州學院(臨海校區)。
3.其他:測試時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
(二)測試方式及內容
1.綜合素質測試方式:采用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按測試組類分組進行。
2.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儀態儀表、口頭表達、思維能力、書寫展示。
(三)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臺州學院招生信息網的“報名系統”查詢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方有資格入圍。
各測試組類的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且按各測試組類招生計劃數的1:2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綜合評價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20%。
入圍考生名單在臺州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