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其他須知_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八章 其他須知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被錄取的新生,應按學校規定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條 重要提示:本章程未盡事宜見學校招生網站。所有招生信息與通知,均通過學校招生網站或短信平臺發布與提示。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招生網站,并保持報名手機暢通。
第二十一條 高職擴招被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學生,學校不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