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附則_浙江旅游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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