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報名與測試_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四章 報名與測試
第八條 符合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應屆、歷屆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專業,各專業折算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對應科目成績必須都在D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學考成績需經省考試院認定后予以認可);
4.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其中,報考“學前教育(師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還要求:
(1)儀表端正大方,面、頸、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等;
(2)身材勻稱,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3)四肢無殘缺,手指完好無損;
(4)行走步態自如,無明顯跛行、無駝背;
(5)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準確;
(6)無色盲、色弱;
(7)心理健康,性格開朗,有親和力。
提交資料時一并提交相關體檢證明。
第九條 網絡報名。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網絡資格確認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5日17:00前;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www.hzpt.edu.cn/zs.htm)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按要求在網上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打印《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凡報名參加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報名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第十條綜合素質測試名單確定
根據中學學業水平測試(職業技能操作成績)換算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只認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供的學業水平成績(職業技能操作成績),當學業水平測試(職業技能操作成績)換算成績同分情況下,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將于2021年4月8日公布在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入圍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并繳納報名考試費,逾時者一律視為自愿放棄,取消入圍資格。學校將根據放棄入圍資格人數,進行一輪遞補。
第十一條網上確認,繳納報名考試費
首輪入圍綜合測試的考生于2021年4月9日-12日通過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系統進行網上確認,完成網上材料提交并繳納報名考試費,遞補考生于2021年4月14日-15日進行網上確認,完成網上材料提交并繳納報名考試費,未完成材料提交或未繳納報名考試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生須上傳以下電子確認材料:
(1)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或政教處)公章)照片1份;
(2)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照片1份;
(3)《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照片1份(下載打印,簽字確認);
(4)需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的考生,還須提交素質特長項材料原件照片1份。
上述材料圖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轉、扭曲,每個上傳附件的文件不超過2M,因照片或圖章不清晰無法準確辨認的,視為無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注: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報名考試費140元/人。
第十二條準考證打印。網上確認審核通過的考生可登錄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高職提前招生準考證》。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1年4月21日-23日。
第十三條測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1年4月24日;
2.地點: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翠苑校區(杭州市文一西路37號)。
第十四條綜合素質測試
1.學前教育(師范)
(1)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門科目換算成績(滿分100分)如下表所示: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 | A | B | C | D(P) |
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 地理/技術/物理/化學/生物 | 10 | 9 | 7 | 4 |
(2)測試形式:綜合面試
(3)綜合素質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職業認知、儀表儀態和語言溝通能力 | 30 |
2.音樂技能 | 20 |
3.舞蹈技能 | 20 |
4.美術技能 | 20 |
5.素質特長項(見素質特長項賦分標準) | 10 |
總 分 | 100 |
2.酒店管理
(1)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門科目換算成績(滿分100分)如下表所示: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 | A | B | C | D(P) |
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 地理/技術/物理/化學/生物 | 10 | 9 | 7 | 4 |
(2)測試形式:綜合面試
(3)綜合素質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人文與心理素質 | 20 |
2.與專業相適應的形象、氣質、興趣特長 | 30 |
3.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 | 20 |
4.英語口語 | 20 |
5.素質特長項(見素質特長項賦分標準) | 10 |
總 分 | 100 |
3.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管控與運維方向)
(1)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門科目換算成績(滿分100分)如下表所示: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 | A | B | C | D(P) |
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 地理/技術/物理/化學/生物 | 10 | 9 | 7 | 4 |
(2)測試形式:筆試
(3)綜合素質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專業認知及相關知識 | 90 |
2.素質特長項(見素質特長項賦分標準) | 10 |
總 分 | 100 |
4.模具設計與制造(汽車模具方向)
(1)測試形式:筆試
(2)綜合素質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 專業認知及相關知識 | 50 |
2. 數學 | 20 |
3. 英語 | 20 |
4. 素質特長項(見素質特長項賦分標準) | 10 |
總 分 | 100 |
5.市政工程技術(道路橋梁方向)
(1)測試形式:筆試
(2)綜合素質測試項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項 目 | 分 值 |
1.專業認知及相關知識 | 50 |
2.數學 | 20 |
3.英語 | 20 |
4.素質特長項(見素質特長項賦分標準) | 10 |
總 分 | 100 |
第十五條成績構成
1.普高招生考生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分(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賦分10分)=總分(滿分20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職業技能成績(含操作考試和理論考試)換算分(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賦分10分)=總分(滿分200分)
3.素質特長項
為鼓勵考生全面發展,凡在高中階段學習期間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在綜合測評總分中賦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得分條件的,同類項得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得分,但累計得分值不超過10分。在現場資格確認時須提供原始證明材料及復印件。考生申請素質特長項得分須經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小組確認。
項 目 | 等 級 | 分值 | 備 注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一、二等獎 | 1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三等獎 | 8分 | ||
地市級中等職業技能大賽 | 一等獎 | 8分 |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二等獎 | 5分 | ||
三等獎 | 3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二級及以上 | 10分 | 政府體育部門頒發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跆拳道等八個項目 |
榮譽稱號 | 國家級、省級 | 1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
地市級 | 5分 | ||
縣區級 | 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