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附則_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1年3月1日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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