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報考條件_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條 符合2021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記錄;
2.身體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體檢
合格。相關專業具體要求:
石油化工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專業:無色盲、色弱。
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的學生參加海船船員相關證書考試時,身體條件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具體如下:航海技術專業男生應不低于165cm,女生應不低于160cm;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身高應不低于155cm;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0.8(4.9)及以上,或者雙眼裸視力均能達0.4(4.6)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1.0(5.0)及以上;無紅綠色盲。
報考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學生參加國際郵輪就業面試時,身體條件須符合: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五官端正,無紋身,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口齒清楚,無色盲、色弱。
3.船舶工程技術(中烏合作)、工業機器人技術(中烏合作)專業錄取考生開學報到時須提供普通高中學歷證明。
4.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需參加高考報名科類對應的職業技能考試。
5.普通高考招生考生綜合素養評價等第要求B等及以上。
6.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學考成績須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