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醫科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山西醫科大學(以下簡稱學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保證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醫科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西醫科大學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山西醫科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